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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工程】保全调解双向联动 刚柔并济化解纠纷

 近日,隆德县法院创新纠纷化解模式,以保促调,以调固保,打通诉前财产保全与先行调解协同办理通道,构建保全、调解双轨联动工作机制,成功化解一起民事纠纷

原告李某与某文旅公司签订三年酒店用品供应合同,双方约定由李某按期为该公司提供毛巾、一次性牙刷等酒店日常用品,货款一年一结清。2023年以来,李某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完成全部供货义务,履行了合同约定义务,但该文旅公司却以经营运行困难为由,拖欠货款,经李某多次催要,始终拒绝履行付款义务,导致李某合法债权长期无法实现。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有效防止被告转移、隐匿财产,李某向隆德县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同时一并提交了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请求依法冻结该文旅公司银行账户。

案件受理后,隆德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立即核查案件情况,李某同意后,依法将案件转入先行调解程序,同步开启保全审查、先行调解并行办理模式。工作人员首先对财产保全申请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引导当事人补齐相关材料,精简保全审批流程,加快办理进度,随后依法出具财产保全裁定书,并送执行部门完成对涉案公司银行账户的冻结,以高效司法保全措施,固定被告财产,打消其逃避义务的侥幸心理。

账户依法冻结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该文旅公司负责人取得联系,全面核实公司经营状况与欠款事实,细致讲解合同履行、违约担责相关法律规定,明晰拒不履行付款义务、消极应对纠纷带来的法律后果,且说明已依据法律程序对其公司账户进行冻结,倒逼该公司主动承担付款责任。同时积极搭建双方平等沟通、协商和解的桥梁,引导双方摒弃对立情绪,换位思考、理性协商解决方案。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秉持公平公正原则,兼顾原告合法债权与被告经营实际,情理法并用反复沟通、耐心劝导,逐步化解双方分歧,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双方自愿解除货品供应合同,由该文旅公司一次性支付李某2023年至2025年全部供货货款,彻底了结双方债务纠纷。随后,法院依据双方自愿达成的调解协议,依法制作民事调解书。李某拿到生效调解书后,当场向法院提交解除财产保全申请,法院经严格审查依法解除对该文旅公司银行账户的冻结措施,案件得到圆满化解,真正实现了矛盾彻底化解。

此次矛盾高效化解,得益于诉前保全与先行调解的有机融合,既以强制保全举措守住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底线,有效破解“执行难”后顾之忧,又以柔性调解缩减诉讼周期、降低司法成本、化解矛盾症结,既守护了群众切身利益,也最大限度减少了司法举措对市场主体正常经营的影响,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下一步,隆德法院将持续深化保全与调解联动工作机制,优化纠纷化解流程,拓宽多元解纷渠道,不断提升矛盾纠纷化解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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