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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工程】隆德法院发出2025年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家庭暴力绝非“家务事”,而是严重的社会问题,更是违法行为。近日,隆德法院签发了2025年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及时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为家暴受害者撑起了法律“保护伞”,以司法力量为女性权益筑起“防护墙”。
“避风港”变“暴风雨”
“叮铃铃...叮铃铃...”,隆德法院刑事审判庭突然响起一阵急促的电话声,接起电话,就传来了当事人迫切的求助声“法官,我要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系夫妻关系,被申请人经常酗酒,且酒后有殴打申请人的行为,2023年致使申请人鼓膜穿孔,最近一次为1月27日,被申请人酗酒后,对申请人拳打脚踢,并经常威胁申请人母亲及哥哥。申请人报警,被申请人被行政拘留15日,于2月11日释放。2月10日,申请人为保护自己及家人的人身安全,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保护令”化身“隔离墙”
承办法官在收到申请后,高度重视,立即启动审查程序,结合在案证据,先后调查走访辖区派出所、村委会等地,经多方调查核实,认定申请人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遂依法及时作出裁定,送达双方当事人,并协调派出所、村委会、妇联等部门做好联合监督执行,确保申请人的人身安全不再受到危害。
在送达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的同时,承办法官对被申请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和释法说理,向其详细阐述了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律后果及责任,讲解了反家庭暴力法相关知识,告知夫妻间应当加强沟通和交流,冷静处理家庭矛盾,互敬互爱。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法律保障公民人身权利的有力手段,明确向社会宣告,每个人的人身安全都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不容侵犯。保护令无需漫长的诉讼程序,法院受理后通常72小时内作出裁定(紧急情况24小时内),快速隔离施暴者,它为受害者提供了及时的救助,防止暴力升级。
遭遇家暴时,切勿怀着“家丑不可外扬,忍忍就过去”的心态,应及时报警和保留证据,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保护自身权益,如经人民法院审查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条件,人民法院将制作人身安全保护令民事裁定书,对施暴方的行为依法进行制止,并将该民事裁定书送达给相应的执行和监督机关,联动织起一张“加强保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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