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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枫”景】好友借钱起纠纷 法院调解疏心结

       近日,隆德法院诉前成功调解一起发生在好友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既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使得多年的友情得以挽回。马某与李某系多年好友,2021年5月,李某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向马某借款1万元,承诺几天后偿还,马某念在双方平时关系不错,答应了李某的借款请求,并将1万元现金借给李某,李某向马某出具了一份欠条。到期后马某多次向李某催要,李某均以各种借口拒绝,后来更是玩起了“消失”,无奈马某将李某诉至法院。
“法官,我听说马某把我告了,我两个认识时间也长了,我不是不还他钱,我这段时间手头确实比较紧张,我答应年底就给他还”李某在收到法院的立案短信后主动联系承办法官,要求与马某坐到一起当面进行调解。承办法官随即联系了马某,向其说明李某的还款意向,马某同意当面调解。
“我当时看你确实也困难,想帮你一把,钱可以慢慢还,但是你后来一直躲着不见我,不想再相信你了”马某气愤地说。承办法官以双方多年的好友关系为突破口,坚持讲法和说理并重,经过耐心疏导,马某的情绪逐渐缓和,并且劝说李某应当想办法积极偿还欠款。经过承办法官和调解员的不断释法说理,李某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对自己逃避债务的行为十分后悔,不应该辜负好友对自己的信任,他认识到马某是非常可靠的朋友,能在他最困难的时候,义无反顾地伸出援手帮助自己,非常难得。同时也希望马某能再给自己一段时间。马某最后表示,作为多年好友,自己能理解李某的难处,也对其表示谅解,友情来之不易,如果因为1万元彻底伤了二人多年友情实在太可惜。最终,双方就调解事项达成一致,握手言和。
 法官寄语
 民间借贷往往是以友情、亲情为基础,是亲朋好友之间的互帮互助行为,借款人应当信守承诺,积极履行还款义务。拒不还款、逃避债务不仅会失信于人,更会让基于信任建立的亲密关系破裂,得不偿失。隆德法院也将继续抓实抓好公正与效率,树牢“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理念,把“小案”办好,在每一件“小案”中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来源: 责任编辑:张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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