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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工程】延伸诉服职能 统筹双源治理共解“薪愁”

    近日,隆德县法院调解解决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系列案件,成功帮助7位农民工讨回拖欠工资3万余元。

2021年,于某等7人先后到被告王某工地从事土方运输工作。工程结束后王某向于某等人出具欠条,并承诺于工程款项结算后予以支付。之后王某便一直以工程尚未结算、资金困难为由不断推脱,不予支付。于某等人在多次讨要无果后便诉至隆德县人民法院。

该院诉服中心在收到以上系列案件后,考虑到该案人数较多且被告相同,又属同一基础法律关系,事实清楚。便直接联系被告王某,王某在接听电话后承认所欠劳务费并对金额没有异议,但称自身经济困难,目前无力支付,承诺在目前工程结算后便可支付。鉴于此,工作人员考虑该系列纠纷诉前化解可能会实现统筹一次性“解薪愁”和诉源、执源共治理的多赢局面,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同时可以更妥善快捷的解决矛盾纠纷,便建议原告等人选择诉前调解程序,原告等人也欣然同意。

案件受理后,指导法官、调解员第一时间和被告取得联系,向其释明了拖欠劳务费的法律后果,被告愿意也积极配合调解。因被告身处外地,为尽快解决纠纷,便通过线上调解方式调解。调解现场,被告承认拖欠劳务费的事实,但称其目前资金困难,没有能力支付原告等人的劳务费,并非恶意拖欠。调解员见双方都有协商解决的意愿,就结合本院相关生效案例对双方进行释法明理,被告表示愿意支付拖欠劳务费,希望可以宽限支付期限,于某等人也表示理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事后指导法官督促调解人员将该案件记录在督促履行台账内,在履行期限临近时,调解员督促王某及时履行调解协议约定内容,并电话回访于某等七人王某履行到位情况。至此,一场农民工讨薪难的问题顺利化解。纠纷不仅在诉前得以化解,更在诉前得以执行,同时兑现了为人民群众一次性解决纠纷的承诺,也使诉源执源治理工作联动协同有了可借鉴的经验。

诉前调解是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隆德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如我在诉”的工作态度,从“诉源执源”两方面不断夯实这道防线,将更多地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更好地减少当事人的“诉累”,真正做到“亲民、便民、惠民、利民”。

来源: 责任编辑:张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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