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隆德县人民法院沙塘法庭通过诉前调解成功化解三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事后,当事人将一面印有“依法调解促和谐、排忧解难暖人心”的锦旗送到法庭,表达了感激之情,对法庭诉前调委会高效办案、尽心尽力的工作态度给予高度认可和诚挚的感谢。
据了解, 原告作为一家农资店,附近村镇的许多村民每年都会在原告处赊购农用物资,三案中的三位被告也分别在原告处赊购化肥、种子、农药等农资货物,但三被告均未按照双方约定的期限支付货款。原告多次催要后,无奈将三人分别诉至法院,希望法院能够帮忙要回货款。沙塘法庭收到诉讼材料后,认真核实了案件具体情况,认为该案应以调解为宜。随后,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立即将三案通过法庭诉前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调解员通过电话联系到了三位被告,经了解得知三被告均因资金周转困难而未能按期支付原告货款。随后,调解员通知双方当事人来法庭,面对面与当事人进行了深入的沟通与交流,分析了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并耐心地进行了释法说理。在调解员的主持下,双方消除了分歧,达成了调解协议,并由当事人当场填写司法确认申请书,由法庭审查后对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 群众之事无小事,一面锦旗,既是对沙塘法庭诉前调解工作的肯定,更是激励。下一步,沙塘法庭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诉前调解这一接地气、零成本、高效率的“枫桥式工作法”坚持好,主动把视角对准群众、把感情贴近人民,用心践行司法为民,用力办好民生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