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德法院调解和好一起高龄老人离婚案件
隆德县法院近期受理了一起一位70多岁的老人起诉与她85岁老伴的离婚案件。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高度重视,经走访得知,原告韩某离异后与丧偶的被告李某经人介绍再婚后,虽未生育子女,却能相濡以沫,相互搀扶,已共同走过了三十多个春秋。但由于双方生活习惯上存在一定差异,时不时会因生活琐事发生矛盾,韩某因不堪忍受老伴的经常唠叨,向法院起诉离婚。
承办法官在案件审理中发现,尽管双方因赌气均表示同意离婚,对财产分割也没有异议,但考虑到两位老人年事已高,各自子女已成家且都不在身边,无暇照顾老人,且双方矛盾仅因日常琐事引起,感情并没有破裂,简单调解离婚,两位老人以后的生活上存在不便。为此,承办法官多次上门做劝解工作,并费尽周折联系到原、被告的子女,在得知他们也不同意老人离婚后,承办法官动员他们配合法院多做两位老人的工作。两位老人虽只是因为家庭琐事发生矛盾,没有解不开的心结,但李某对韩某起诉离婚还是不能理解,非常气愤,赌气说啥也不愿和好。承办法官主动上门,以一个晚辈的身份,现身说法,并劝导双方多找自己的问题,多谈对方的长处,勾起他们对以前美好生活的回忆。通过耐心引导,李某再也不提彼此的矛盾,而是向法官如数家珍地讲起老伴多年对自己的关心和照顾,诚恳的表示愿意克服缺点和不足,互相包容,相互扶持,共度美好夕阳。韩某也表示愿意原谅李某,自愿撤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