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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法治报】一场腾房“拉锯战”的圆满落幕

   房租到期,房主想要收回自家房屋,承租方却拒不搬离,还索要装修补偿,遇上这样的难题到底该怎么办?近日,隆德县法院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诉前解纷效能,依托先行调解、联动共治模式,实质性化解起矛盾尖锐的农村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有效实现调解、履行、结案全流程闭环。

陈某与麻某签订三年农村自建房租赁合同。租期到期后,出租人陈某因家庭居住刚需,明确告知不再续租,多次找到麻某沟通:“合同已经到期,我家里要住,麻烦你尽快收拾东西搬出去。”但麻某坚决不认可合同终止既不肯腾退房屋,也拒绝支付逾期占用费用。“房子我花钱装修,现在让我搬走,我的损失谁来承担?”村组干部多次上门劝解,双方各执一词,争吵不断,邻里矛盾越积越深。多方调解无果后,陈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收到案件后,隆德县法院摒弃“一判了之”机械办案思维,坚持调解前置、源头止争,力求最大限度修复乡村邻里关系,就地实质性化解矛盾。先行调解团队下沉乡村一线,面对面倾听双方积怨诉求,全面厘清租赁履约始末,精准锁定房屋腾退、占用费用清偿两大核心争议焦点兼顾法理与情理,细致释明租赁合同相关法律规定,逐项厘清法律责任、经济损耗与时间成本,破除双方对峙僵持的对抗心理。同时主动联动村组,借助基层组织地缘人情优势居中斡旋,引导当事人互谅互让、理性处置纠纷。经过多轮疏导劝说,双方终于放下对立情绪,达成调解协议:麻某腾退案涉房屋,以屋内装修附着物抵偿全部逾期占用相关费用。

为做实调执衔接,避免出现“调解易、履行难”现象,协议达成当天,法院联合村组工作人员来到现场,全程监督物品清点、房屋查验、钥匙移交。随着钥匙交到陈某手中,这起僵持许久的纠纷当场了结,实现调解即履行、案即清零,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结案止于解纷,治理贵在治源。该纠纷妥善化解,既是“法院+”联动多元解纷机制的生动实践,更是法院深度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推进纠纷前端化解提质增效的真实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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