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王佳) 近日,隆德县人民法院通过判后答疑,高效化解了辖区一起因无人机喷药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法官,我的4亩玉米叶子全部变黄枯萎,地里种的2亩小麦、2亩旱稻也全部受损,叶子变黄枯萎。”前不久,原告张某拿着几张照片作为证据来到隆德县法院,向工作人员诉说自己的遭遇,声称自己种植的玉米、小麦等农作物被当地村委会喷洒农药后出现发黄枯萎的现象。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为了全面掌握案件真实情况,第一时间带领书记员前往张某反映的农作物种植地进行实地勘察走访。经了解,被告用无人机为其种植的小麦喷洒除草剂时,由于飞行高度、风向等原因,药液发生漂移,导致原告种植的旱稻和玉米部分受损,但并非原告所称涉案农作物全部受损。
随后,承办法官针对受损农作物依职权调取市场单价作为定赔依据,结合实际提出调解意见,但双方情绪激动,法院最终作出判决。宣判时,承办法官针对原、被告双方提出的农作物赔偿面积、数量及金额不合理等疑问,从证据采信、事实认定、裁判理由、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释法明理,帮助当事人正确理解裁判内容,正确对待裁判结果。宣判后,双方均未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