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人民交出公正司法合格答卷
隆德法院连续两年荣获全市法院考核工作先进集体
人民法治网讯(记者:陈龙 )日前,在全市法院目标管理考核总结表彰大会上,隆德法院被评为全市基层法院目标管理考核第一名,再次被授予考核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这是隆德法院连续两年获此殊荣。
抓管理,案件质效稳步提升
司法体制改革各项配套措施落实到位后,如何确保案件质效稳步提升成为摆在隆德法院党组一班人面前的棘手课题。基于此,涉及立审执各环节的16项审判管理制度在广泛征求各部门意见的基础上,酝酿出台。合理的制度设计配合智能化案管系统,对审判执行工作实施动态监测、督促催办和审限预警。针对结案进度前松后紧的顽疾,在年初的工作推进会上,该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君礼明确表示:突击结案是对案件质量的极端不负责任,要结合已经出台的制度,将结案均衡度作为主要考核指标纳入对各部门的考核,坚决杜绝突击结案、扎堆结案现象。此后抓办案进度、抓均衡结案成为该院主要负责同志最“操心”的事,也成为办案人员最“上心”的事。据了解,因办案质效不高、结案进度不均衡等问题,该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君礼曾多次约谈部门负责人,层层传导压力,夯实责任。同时密集开展的庭审观摩、审执流程信息专项评查等活动,让审判工作细、严、实成为常态,让提问题、找缺点成为惯例。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锲而不舍抓管理,该院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保持在100%,结案均衡度提升到0.71,二审案件发回改判率2.53%,生效案件发回改判重审率为0,服判息诉率94.64%,上述各项指标位居全市基层法院前列。
严监督,防止案件带病出门
“法官要对办案终身负责,司法改革后院庭长还能不能监督、怎样监督”,这是改革后许多院庭长和法官的困惑。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要求,隆德法院迅速制定出台《院庭长审判监督职责的规定》,明确审判监督的权力、范围、措施、程序和不得干预案件办理的“负面清单”,使院庭长从个案围观监督转向对案件总体情况的宏观把握,从以签发法律文书为主要手段向审查办案责任转变,为院庭长有序履行审判管理职责保驾护航,构建“放权不放任、监督不缺位”的司法责任制落实格局。实践中,隆德法院每月组织庭长、审委会委员对案件进行评查,编发《审管通报》明确指出案件存在的问题,并及时督促整改。对共性问题及时召开专业法官会议研究解决对策,有效防止问题“传染”,促进案件质量提升。
“我们要用实际行动兑现审判结果,在提高结案率的同时,要严把案件终本关,真正达到最高法院提出的执行工作三升四降的目标”,在2017年执行局半年工作总结会上,该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君礼谆谆告诫执行局全体干警。随后该院组织专门力量对2016年以来所有的“终本”案件进行专项评查,同时纪检组对长期未结案件进行检查,对评查、检查出来的30多个问题进行对号入座,要求执行局限期整改。未雨绸缪结硕果,年终考核时,该院执行终本率控制在15.54%,执行到位标的3914.02万元,标的到位率84.08%。最高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专项巡查组对该院严把案件终本关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
创亮点,多项工作获点赞
“如果立案庭统一立为小额诉讼或简易程序,在审判环节如需要转化程序,必须要法官院长签字同意,我们这样做的初衷就是要倒逼小额诉讼和简易程序强制适用,优先适用”。该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君礼介绍到。给予这一审判理念,该院进一步加大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适用力度,全年共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1361件,简易程序适用率86.80%。小额诉讼程序审结各类案件391件,占全部民事案件数量的24.65 %,占简易程序的28.73%,小额诉讼平均审理天数为17天,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最高法院讲师团调研时,对该院小额诉讼工作时给予充分肯定。隆德山大沟深,群众居住分散,为减轻群众诉累,隆德法院创建建立“一村一法官”机制,打造完善“法官+司法调解联络员”网格化矛盾纠纷化解平台,以司法调解联络员为纽带对婚姻家庭、相邻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等纠纷开展巡回审判,就地化解工作,把方便留给群众,把辛苦留给法官。2017年就地化解通过巡回审理矛盾纠纷203件。司法调解联络员化解各类矛盾纠纷56件,借助民间力量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目的。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通过综合施策抓管理,年底隆德法院除综合考核斩获佳绩外,审判执行其他各项工作多点开花,沙塘法庭获集体三等功,有2篇法律文书、2个合议庭在中院组织的”两评比”活动中获奖,有4名干警受到表彰奖励。2018年,全体干警将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提高案件质效,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通讯员:杨金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