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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德县法院“示范判决+集中调解”高效化解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系列案

     物业服务连着千家万户,关乎民生福祉,也关乎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面对某小区40余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系列案,隆德县法院坚持“以判促调、调判结合”工作思路,以一份示范判决确立规则导向,以集中调解推动批量化解,实现了“裁判一案、化解一批、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为同类纠纷的多元化解提供了有益借鉴。

2014年,某物业服务公司与隆德县某小区业主委员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为该小区提供物业服务。然而,由于物业服务过程中存在环境卫生管理不到位、公共设施维修不及时、车辆管理混乱等问题,部分业主以拒缴物业费的方式表达不满。其中,业主赵某自2015年至2025年长达十余年未缴纳物业费、电梯费、楼道照明费等共计11572元。

年来,该物业服务公司已就该小区物业费收缴事宜在隆德县法院提起100余起诉讼,涉及多个小区、数百户业主,企业资金回笼困难,经营面临严峻挑战;而业主则因物业服务瑕疵拒交费用,双方矛盾日益加深,形成了“越不缴费、服务越差、越不愿缴”的恶性循环。

示范判决生效后,隆德县法院及时总结裁判规则,将判决书作为调解的“活教材”。在面对更多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时审判员以示范判决为蓝本,分层次开展释法明理工作:一方面,向业主讲清“法律账”示范判决已经明确,物业服务合同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以服务瑕疵为由全盘拒缴物业费,法律上难以获得支持。判决书就是最好的“普法教材”,与其观望等待,不如参照示范标准理性协商,避免因小失大、额外承担诉讼成本。另一方面,向物业公司讲好“服务账”。判决已明确指出物业在环境卫生、设施维护、车辆管理等方面服务不到位并酌情核减了费用。公司应正视自身不足,以适度让步换取快速回笼资金,以整改实效赢得业主信任,避免“赢了官司、失了民心”。其次,向双方讲明“长远账”物业服务具有持续性和公共性,业主与物业公司是长期共生的“邻里关系”。对抗没有赢家,合作方能共赢业主按时缴费,物业才有能力改善服务;物业提升服务质量,业主才愿意主动配合。只有双方相向而行,才能共建和谐美好家园。

在统一法律预期的基础上,隆德县法院引导双方参照示范判决标准协商解决方案。对与示范案件情况类似的纠纷,统一适用标准、统一酌减尺度,做到“类案同调”;对存在特殊情况的个案,在基本原则框架内灵活处理,兼顾公平与效率。经过集中调解,大批量纠纷在诉前和诉中得以实质性化解,有效避免了“一案结而多案生”的被动局面。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往往涉及面广、累积性强、对立情绪大,传统“逐案审理、逐案判决”模式不仅耗时费力,还容易激化矛盾、损害社区和谐。隆德县法院的审判实践证明:规则先行、以判促调、集中化解,是处理群体性物业纠纷的有效路径。

一则判决定分止争,一揽子调解终解心结。通过一份示范判决明确权利义务边界,业主不再“抱团观望”而选择理性协商,物业企业不必“逐户诉讼”而得以集中回笼资金;通过集中调解将法律规则传导至全体当事人,既避免了大面积诉讼带来的司法资源消耗,也为物业企业赢得了改进服务的窗口期。这不仅是司法智慧的体现,更是“抓前端、治未病”的生动实践。

下一步,隆德县法院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平等保护民营经济主体的司法政策,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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