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德县人民法院
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诉讼服务 司法公开 法院文化
今天是: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隆德县人民法院->新闻中心->法院资讯
喜报!隆德县人民法院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5月23日

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

经过严格规范的复查评估

隆德县人民法院被确认继续保留

“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隆德县人民法院作为全国文明单位、全国优秀法院,在播撒司法阳光的同时,坚决落实主体责任,将精神文明建设同审判执行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不断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成果,奏响隆德县人民法院灿烂的“文明乐章”,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加强政治建设,政治素养全面提升

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引导广大干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全市率先培育创成党的创新理论“七进”示范机关,落实“第一议题”和“双随机”制度,健全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干部网络培训”等平台增强学习效果,干警政治理论素养稳步提升。注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的司法实践,设立“石榴籽法官工作室”,以实际行动汇聚“五个认同”强大合力



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坚实坚定

常态化举办道德讲堂、红色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等系列活动,干警理想信念更加坚定。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审判执行工作,通过巡回审判、以案释法等方式,以生动个案传递理念、引领价值。深入开展向先进典型学习宣传活动,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浓厚氛围。加强典型选树工作,注重在急难险重工作中发现、培树有说服力、有感染力、有法院特色的英模典型,推动更多先进典型竞相涌现。



推进思想道德建设,社会风尚崇德向善

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广泛开展道德教育实践,带动干警向善向上向美向真。设置党员示范岗、学雷锋示范岗、青年文明岗等,公开承诺,亮牌服务。广泛开展“无烟单位”“节约型单位”“健康食堂”等创建活动,提倡“光盘”行动,在楼宇醒目位置张贴禁止吸烟、节电节水标识标牌,推行无纸化办公。深入推进移风易俗,打造和谐温馨家事审判区,创建“慧说家事”品牌,依法治理高价彩礼,加强文明家风普法宣传



培育法院法治文化,精神生活充实富裕

在重大节日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和文体活动,鼓励干警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各类文体活动。在院内院外设置法治文化标识牌、法治宣传橱窗,办公楼内制作法治文化长廊等,营造积极向上、催人奋进的法治文化氛围,让更多来访来诉群众接受法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熏陶和教育。建设职工书屋、荣誉室、党建室、道德讲堂、群团活动室、法警训练室、警营文化室等,为干警开展党建活动、加强技能学习、强化纪律作风提供平台和阵地。



践行诚信体系建设,法治氛围持续浓厚

以民法典宣传月、国家安全日、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为契机,组织干警深入街道广场、校园、社区等开展诚信法治宣传,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等媒体矩阵,设置以案释法专栏专栏,自编自导自演法治宣传小视频,加大诚信宣传力度。邀请“两代表一委员”、部门、乡镇干部和群众代表等走进法院,旁听庭审、见证执行。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推动社会法治氛围持续向好。



聚焦固本强基导向,锻造法院过硬队伍

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创建“法耀天平·执行为民”党建品牌,党员在疫情防控、“双创”、驻村帮扶、“双报到双报告等工作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成立六盘山法官志愿服务队,常态化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法治力量,守护未来与花开》志愿服务项目获自治区妇联“培育项目奖”,“反诈、防诈”青年突击队获全区“创新创效项目奖”。严格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院政治责任,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持续加强政治建设、业务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干警司法作风持续向好。





此次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既是对隆德县人民法院的鼓励,更是鞭策!站在新起点,扬帆新征程。隆德县人民法院将以更加坚定的信念、更加饱满的热情,持续巩固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成果,以创建促审判、以创建强队伍、以创建塑形象,推动精神文明创建取得更大成效,让文明之光照耀天平。


来源: 责任编辑:
☆ 隆德县人民法院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隆德县人民法院网”的作品,版权均属于隆德县人民法院网,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隆德县人民法院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隆德县人民法院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需要同隆德县人民法院网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