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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动态】隆德法院召开推进应用民事案件示范文本工作座谈会

 为满足人民群众对诉讼便利的更高要求,让诉讼服务提质增效。2月17日,隆德法院联合县司法局、辖区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服务工作者及部分人民调解员就全面推进“要素式”民事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应用工作召开座谈会。


 

会上,隆德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梁甫书面传达学习了中央政法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共同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联合印发《关于印发部分案件民事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立案庭负责人通报了自2025年1月以来隆德法院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应用情况,并以民间借贷纠纷民事起诉状、答辩状样本为例向与会人员进行进一步解读,对应用过程中出现的常见问题和解决方式进行详细解答。
律师代表黄安、赵志宏等就示范文本的推广应用、可能遇到的问题发表了意见。大家纷纷表示,要素式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的推广能够有效加快立案和审判的实效。同时大家一致认为推广民事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是提升司法质效、方便群众诉讼的重要举措。
随后,部分员额法官及与会律师共同围绕做深案结事了、做实定分止争,促推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提质增效,相互学习不断提升司法作风进行了交流和讨论。
会议指出,民事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应用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的新尝试、新探索,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诉讼权利的保障和实现,关系到法院解决纠纷的质量和效率,该示范文本针对民间借贷、婚姻家庭等11类常见的民事案件研究制定,能够更好帮助代理律师及当事人更清晰、全面的陈述案件事实,有利于法官快速把握案件争议焦点,在庭审中更有针对性的调查、质证和辩论,提升办案质效。
会议强调,推广示范文本是提升司法质效、服务群众诉讼的重要举措,能够帮助群众有针对性地提供诉讼材料,更好实现“公正与效率”,对提升诉讼服务质效、保障当事人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规范诉讼服务,做到高效便民。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主动引导、指导当事人填写示范文本,帮助当事人聚焦诉讼请求、争议焦点等关键要素,切实维护当事人诉讼权益。坚决落实立案登记制,不强制当事人、律师使用示范文本,不因当事人、律师未使用示范文本而拒绝立案。要加强宣传引导,在向当事人释明,取得当事人同意后,广泛推广示范文本,逐步形成主动应用的良好氛围。要提升案件质效,做实定分止争。将示范文本推广应用与诉讼工作有效结合,充分发挥要素式民事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在调解、庭审过程中固定争议焦点、明确案件事实的作用,进一步节约司法资源,提升案件质效。律师和法律工作者要切实将当事人的司法需求放在首位,严守职业道德,有效发挥律师职能,引导当事人完整陈述案件事实,积极举证,共同维护法律公平正义。要加强司法作风,做优司法为民。始终牢记司法为民宗旨,严格规范司法作风,耐心接待当事人,保障当事人及律师诉讼权利。充分发挥律师在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先行调解中的纽带作用,形成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格局。建立良性有序的职业互补关系,用好法答网、案例库和案例选等工具箱,在辅助当事人进行法律咨询、文书填写及判后答疑时主动应用类案判例进行释法说理,做实定分止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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