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24日,在隆德县人民法院拖欠农民工工资发放现场,48名农民工个个脸上洋溢着喜悦的笑容,手捧“廉洁公正执法,热心为民服务”的锦旗,感谢人民法院为他们讨回了拖欠一年多的血汗钱。
2011年5月开始,张某等48人在隆德县高级中学工地从事粉刷等工作,到2012年7月下旬工程交工结算时,辛苦一年多的他们只领到了带工人所打欠条,16万余元工资分文未得。随后代工人也人间蒸发,无法联系。焦急的农民工在多方奔走有关部门未果后,2013年1月6日,来到法院寻求司法救助。
接到他们的诉求后,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决定采取诉外协调方式予以化解,由立案庭专门负责,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项目承建方老板进行联系,晰法理、说事理、讲情理,并明确告知其不履行法律义务的严重后果。经过十多天的耐心劝导,迫于法院压力,1月23日,工程承建方终于将所欠农民工工资全部打入法院账户。短短18天,这起社会影响大、涉及人数众多的民生案件最终通过诉外协调方式得到妥善化解。
春节将至,如何让每一名农民工都能及时足额拿到血汗钱安心回家过年,是人民法院服务和保障民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任务之一。隆德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能动优势,积极践行“智慧司法”理念,立足本职实现机制创新,变被动立案审理为诉前协调主动化解,有力克服诉讼程序严、诉讼周期长等不利因素,做到“程序简、效率高、诉累少、效果好”。2012年至今,已累计为120名农民工追回拖欠工资87万余元,有力保障了农民工合法权益,从源头上防止群体性事件发生,促进了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