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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徽下的先锋故事】张列华:法槌有声 守护无痕

 张列华,男,汉族,中共党员,1984年8月出生,2009年进入法院工作,现任隆德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一级法官。自进入法院工作,先后担任执行员、法官助理、助理审判员及审判员,无论岗位如何变换,他始终怀揣着对法律专业的执着与热爱,扎根基层审判一线,用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捍卫着法律的尊严,用春风化雨的司法温情守护着未成年人成长。



精益求精,做公平正义的“工匠”


刑事案件办的不仅仅是案子,更是别人的人生。刑庭工作多年,在张列华眼中,每一起案件都是一道需要精心雕琢的“考题”。工作繁忙,法官和庭室负责人的双重身份让他总是行色匆匆,但他总能抽出时间钻研法律专业知识,研究经典案例,面对疑难复杂案件,他也总是主动担当,近五年来,辖区内各类经济犯罪、恶势力犯罪以及新类型案件,几乎都压在了他的肩上。

2025年12月,一起在本辖区有重大社会影响的王某等五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移送法院。该案涉案人数多、案情盘根错节,检察机关还提起了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分辩护人甚至提出了排除非法证据并作无罪辩护的申请。面对这块“硬骨头”,张列华没有退缩。案子一到手,他便一头扎进卷宗里。从制定详尽的庭审提纲,到主持召开庭前会议,他像一个精密的“解剖师”,抽丝剥茧梳理案件脉络,将争议焦点和庭审思路一一厘清,为庭审的顺利进行做足了准备。庭审中,他充分发挥合议庭的集体智慧,把控节奏,既充分保障了控辩双方的诉讼权利,又极大提升了庭审效率。

庭审顺利结束后,真正的考验才刚刚开始。为了形成一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判决书,张列华带领合议庭成员反复评议,他自己更是连续加班加点,逐字逐句推敲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最终,一份近70页、四万余字、逻辑严密、说理透彻的判决书如期完成,案件顺利宣判。宣判后,控辩双方均表示服判,未抗诉上诉。而这起案件的圆满审结,正是他严谨细致、追求极致司法精神的一个缩影。

近三年来,张列华同志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80余件,判处犯罪分子200余人,每一份判决背后,都凝聚着他“把案子办好,对得起群众期盼”的坚定信念。


用心用情,做青少年权益的“守护者”


2024年7月,隆德县人民法院在刑事审判庭设立未成年人案件合议庭,张列华成为合议庭的重要一员。他深知,审判台不仅是惩恶扬善的阵地,更是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港湾。他始终秉持“特殊、优先、全面”保护的司法理念,将对未成年人的关爱融入到每一个案件细节中。

在审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他始终坚持“做实宽严相济、惩教结合,强化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和治理”。在处理涉未成年人的民事案件时,他开辟绿色诉讼通道,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他总是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放在首位,耐心征询并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确保裁判结果最有利于孩子的未来。

而在案件处理过程中,他除了关注案件本身,更关注案件背后的“人”。在审理一起离婚案件时,他敏锐地发现双方当事人对孩子未来的漠视和争执可能给孩子带来的二次伤害。庭审结束后,他将双方留下,语重心长地说:“不管你们离不离婚,都要把孩子的利益和感受放在首位,任何时候对孩子的爱与责任不能缺失。”这句话,让原本剑拔弩张的双方陷入了沉思。对于审判中发现的家暴等情形,他从不“一判了之”,而是及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对于发现存在心理障碍、监护缺失、经济困难等情形的未成年人,他总是主动联系对接团委、妇联、民政等部门,凝聚社会合力,为孩子们织密织牢保护网,确保他们能在关爱中健康成长。

从庄严的法庭到温情的调解室,张列华用他的实际行动,一手握着公平正义的利剑,践行着惩罚犯罪的初心与使命,一手持着温情守护的盾牌,呵护着未来的希望之花,十多年时光蹁跹,他用自己的坚守,在隆德法院这片铸魂立心、笃行护法的法治土壤上结出了属于自己的累累硕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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