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年关将至,隆德县法院举行“践行群众路线,关爱困难群众”捐款捐物仪式,将募集的款物连同救助款共计14000余元现金及部分衣物,送到生活亟待救助的刑事被害人何某姐弟的手中,帮其度过一个温暖、祥和的春节。
2010年6月份的一天,何某丈夫安某乘坐妻弟何某某的摩托车外出途中不幸与杨某驾驶的小轿车相撞,造成安某当场死亡、何某某重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肇事者杨某后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何某一家依靠几亩薄田度日,现安某遭遇车祸去世留下孤儿寡母,无依无靠,生活艰难。何某某与其哥哥均身有残疾,哥哥又自小智障生活难以自理,其母年近八旬双目失明也需人照顾。何某姐弟两家原本就是所在村的低保户,飞来横祸使原本就不富裕的两家遭受了重大打击,伴随着两个家庭经济支柱的一死一伤,在承受巨大精神痛苦的同时,两家经济状况陷入了绝境。杨某家经济状况也不宽裕,并无可供执行财产。考虑到本案实际,我院在2012年即通过刑事被害人救助基金救助何某姐弟,助其度过难关。
年关将至,由于杨某现无可供执行财产,附带民事赔偿款迟迟无法到位,何某姐弟将对杨某的不满转向法院,为此四处上访,多次到法院缠访闹访。院党组想人民群众之所想,急人民群众之所急,在穷尽执行、专项救助等各种手段之余,决定以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活动的开展为契机,将此案向全院干警通报,进行“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司法为民大讨论,集思广益,共谋善策。大讨论极大增强了干警的群众感情,干警纷纷慷慨解囊,捐款捐物,解决何某姐弟的燃眉之急。接过人民法院自掏腰包筹集来的钱物,何某姐弟对法院的抵触情绪为之一解,露出了微笑。
情系困难群众,走实走好群众路线不是一句空话,我院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加大涉民生案件的审理和执行力度,彰显司法人文关怀,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