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隆德县人民法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集中学习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庭、室、科、局、队,(沙塘人民法庭):
现将《隆德县人民法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集中学习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领会,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隆德县人民法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代章)
2014年2月24日
隆德县人民法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集中学习实施方案
为扎实搞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学习教育,进一步明确学习任务,提高学习质量,强化学习效果,不断提高全院干警的政治理论素养和群众工作能力,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科学决策水平和领导创新的能力,按照中央和自治区部署,根据县委关于印发《隆德县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和《隆德县人民法院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实践方案》的要求,现结合实际,就我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集中学习教育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结合中央区市和上级法院各项规定以及我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个环节的具体部署,重点加强全体党员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着力解决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解放思想、振奋精神、求真务实、破解难题,为提高干警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提供坚强有力的思想保障和理论支撑。
二、目标任务
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当前的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意义重大、任务艰巨。通过集中学习,使全体干警增强对开展党的实践教育活动重要性、必要性和深远意义的认识,明确开展党的实践教育活动的时间、方法、步骤和要达到的目标,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积极自觉投身于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活动之中,努力营造领导带头,全员参与、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形成组织严密、保障有利、内涵丰富、方法多样的学习体系,通过集中学习,使机关干警普遍接受一次深刻的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群众工作和群众路线教育,一次深刻的政治纪律教育、宗旨教育,一次深刻的反腐倡廉教育,使党员干部的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得到提升、作风得到改进、行为更加规范,确保实践活动取得的实实在在效果。
三、学习安排
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集中学习,要落实“为民、务实、清廉”的总要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政治立场,树立群众观点,弘扬优良作风,解决突出问题,保持清廉本色,使党员干部政治进一步加强,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根据我院院《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方案》所提出的在整个为期7个月的教育实践活动中,集中教育学习时间不得少于40天的要求,现初步提出五个专题的学习,具体安排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专题一 深入学习十八大和三中全会精神,融会贯通指导行动
要把中国共产党十八《报告》、《新党章》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作为主要学习内容,紧密结合实际,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切实把学习贯彻十八大、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到思想发动、集中教育、座谈讨论、调查走访,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结合、建章立制等各个环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八大精神上来,以新的视角深化对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的再思考再认识,推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阶段目标、任务和各项措施的全面落实。
1、学习资料
(1)《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的十八大主题报告(2012年11月8日)
(2)中国共产党章程 (2012年11月14通过);
(3)十八大理论辅导读本;
(4)《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2013年11月12日);
2、时间安排和学习形式
10个学习日(2月24日—3月5日),充分利用周一、周五学习制度,组织全院干警集中学习;利用周三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讨论;以各庭室为单位,组织本部门干警开展学习讨论;以各功能型党小组为单位,由党支部组织各功能型党小组成员开展学习讨论。党组中心组学习不少于2次,各庭室、各功能型党小组集中学习、集中讨论交流,时间不少于2天。
3、专题讨论
开展“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密切联系群众”专题讨论。围绕“两优环境”建设,与全区同步进入小康社会的目标和自治区高院“113339”整体工作思路,进一步深化县情认识,聚焦山区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实际,讨论如何贯彻执行王雁飞常委在全区政法工作会议上提出的18项重点工作和自治区高院院长李彦凯提出的9项目标任务。
专题发言人:党组班子全体成员
专题二 深入学习习近平系列讲话,领会精神推动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近一年来就党的理论思想组织建设、全国经济工作和全国政法工作等重大问题上,站在党和国家全局高度,深刻阐述了事关长远发展的系列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为全党提出和指明了当前和今后工作的方向目标、重点任务和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基本遵循。认真学习习近平系列讲话,是开展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集中学习的首要任务。在集中学习中,要认真深入地研读讲话原文,深刻领会习总书记提出的系列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战略思想,要切实把学习习近平讲话精神同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个阶段具体内容结合起来,同法院工作实际结合起来,同解决干警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结合起来,并将其贯穿于思想发动、专题讨论、听取意见、查找问题、对照检查、专项整改、落实制度的全过程,不断丰富教育内涵,拓展教育途径,增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集中学习教育的实效性。
1、学习资料
(1)习近平同志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1月20日);
(2)习近平同志在出席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3年6月18日);
(3)习近平同志在河北省调研指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时的讲话(7月11日至12日);
(4)习近平同志在河北参加省委常委班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的讲话(9月23日至25日);
(5)习近平同志在中央政法工作会上的讲话(2014年1月7日),以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批示精神;
(6)习近平同志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3年12月13日);
(7)习近平同志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1月14日);
2、时间安排和学习形式
10个学习日(3月6日—3月16日),充分利用周一、周五学习制度,组织全院干警集中学习;利用周三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讨论;以各庭室为单位,组织本部门干警开展学习讨论;以各功能型党小组为单位,由党支部组织各功能型党小组成员开展学习讨论。党组专题学习不少于1天,党组中心组学习不少于2次,各庭室、各功能型党小组集中学习、集中讨论交流,时间不少于2天。
3、专题讨论
开展“群众路线怎么走”专题讨论。结合文明司法、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建设,深刻认识坚持群众路线的重要意义和现实紧迫性,查找和反思坚持群众路线存在的差距和不足,讨论如何在面对当事人、信访群众、帮扶对象过程中增进群众感情,帮助解决具体困难,着力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专题发言人:中心组成员
专题三 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
系统学习和掌握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牢固树立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深入领会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不断深化对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重大工作部署的理解把握,切实把党的政治理想、政治路线、政治主张化为增强党性修养、提高思想觉悟、陶冶道德情操的自觉行动,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具体践行者。系统学习领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具体内涵,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干警在司法实践中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大力弘扬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宁夏法院精神和隆德法院精神。通过学习,达到全院干警在领会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上有新认识;达到推动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有新举措,切实增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1、学习资料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读本》
(2)《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
(3)刘云山、赵乐际同志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上的讲话
(4)《孟建柱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周强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的讲话》、《李建华在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上对政法工作的讲话》、《王雁飞在全区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和《李彦凯在全区法院院长会议上的讲话》
(5)《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和自治区党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
(6)《李建华同志在全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上的讲话》、《李文章在全市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议上的讲话》
2、时间安排和学习形式
10个学习日(3月17日—3月27日),充分利用周一、周五学习制度,组织全院干警集中学习;利用周三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讨论;以各庭室为单位,组织本部门干警开展学习讨论;以各功能型党小组为单位,由党支部组织各功能型党小组成员开展学习讨论。党组专题学习不少于1天,党组中心组学习不少于1次,各庭室、各功能型党小组集中学习、集中讨论交流,时间不少于2天。
专题四 深入学习廉洁从政规定,遵纪守法改进“四风”问题
通过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廉政准则》和中央、区、市纪委全会精神、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规定和市委“十项规定”、“八办要求”和最高人民法院“六项措施”,通过召开案件剖析会、通报会,组织党员参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成果展览、观看反腐题材录相片、开展“以案说法”、讨论会等形式,深刻认识党纪党规是体现社会主义法治内在要求的系列观念、信念、理想和价值的集合体,是指导和调整全体党员执纪、守法的方针和原则。通过学习,深刻认识党的各项规定的内在要求、精神实质和基本规律,使全体党员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做到艰苦奋斗、廉洁奉公,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自觉抵制享乐主义、拜金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在思想上守住不贪底线,在工作上和在生活上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四风”问题。处处做到党员干部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带头艰苦奋斗,带头勤俭节约,带头洁身自好,带头接受监督,营造勤政廉洁、风清气正、崇俭抑奢的良好氛围。
1、学习资料
(1)《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的意见》;
(2)《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3)《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4)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十一项规定;
(5)最高人民法院“六项措施”、自治区高院“三条规定”和四项要求;
(6)《案件警示录》;
(7)《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9)《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重要论述摘编》;
(10)《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2、时间安排和学习形式
10个学习日(3月28日—4月8日),充分利用周一、周五学习制度,组织全院干警集中学习;利用周三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讨论;以各庭室为单位,组织本部门干警开展学习讨论;以各功能型党小组为单位,由党支部组织各功能型党小组成员开展学习讨论。党组专题学习不少于1天,党组中心组学习不少于1次,各庭室、各功能型党小组集中学习、集中讨论交流,时间不少于2天。
3、专题讨论
开展“改进作风怎么办”专题讨论。围绕“四风”具体表现和危害,深刻领会中央整治不正之风的坚定决心,深刻认识整治“四风”问题的极端重要性,认真查找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具体表现,以及革除“四风”之弊的具体举措。
专题发言人: 中心组成员
专题五 深入学习红军精神和先进典型,彰显为民服务宗旨
实践证明,好的党风从学习中来,好的作风从实践中来。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要使活动有声有色,学习红军精神和先进典型也是十分重要的一环。因此,要大力学习红军的优良传统,学习全国行各业特别是法院系统诸如宋鱼水、郭兴利等先进典型和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通过学先进、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来进行感恩奉献教育和一线帮扶教育,实现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的理念,从而来强化宗旨意识、增强群众观点,彰显我们党为民的宗旨,使开展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活动取得是实实在在的效果。
1、学习资料
(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
(2)李文章同志在市委三届四次全体会议上的报告和讲话
(3)李文章同志在全市领导干部专题学习班上的动员讲话
(4)李文章同志在“思想大解放、树立新形象”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5)县委“十二项规定”
(6)《隆德县深入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7)张戈在全县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议上的讲话
2、时间安排和学习形式
10个学习日(3月9日—4月18日),充分利用周一、周五学习制度,组织全院干警集中学习;利用周三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讨论;以各庭室为单位,组织本部门干警开展学习讨论;以各功能型党小组为单位,由党支部组织各功能型党小组成员开展学习讨论。党组专题学习不少于1天,党组中心组学习不少于1次,各庭室、各功能型党小组集中学习、集中讨论交流,时间不少于2天。
3、专题讨论
开展“好干部怎么当”专题讨论。围绕“为民务实清廉”的具体要求,深刻认识“五好”干部标准的时代内涵,认真反思在理想信念、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方面存在的差距,对照“五好”干部要求,就加强修养、加强学习、完善提高谈谈下一步具体打算。
专题发言人:中心组成员
四、学习要求
(一)加强领导。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集中学习教育中,院领导、各支部书记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要强化领导带头学习、带头听取意见、带头谈心、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进行整改,把“规定动作”做到位,使“自选动作”有特色,形成领导带头抓,带头学,带头用的生动局面,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学习真正摆上工作日程,切实抓紧抓好。认真筹划,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力求学习取得实效。
(二)端正学风。理论学习必须紧密联系实际,要正视学识浅陋的束缚和眼光短浅的局限,自觉端正学风,切实扭转理论上的一知半解、实践中遇难而退的倾向。要在学深、学透、学实上下功夫,努力提高自身学养、素养、涵养、修养,切忌形式主义。要坚持以党章为镜、以群众期盼为镜、以先进典型为镜,认真找差距、明方向;坚持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自觉把党性修养正一正、党员义务理一理、党纪国法紧一紧;坚持认真清洗思想和行为上的灰尘,做到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人;坚持区别情况、对症下药,对存在作风问题的党员干部教育提醒,对突出问题认真解决。坚持问题导向,以贯彻落实“八项规定”为切入点,以反对“四风”为聚焦点,认真查找精神状态上存在的差距,认真梳理影响和制约活动开展的突出问题,破解瓶颈,解决难题,克服畏难、厌烦、无所谓的情绪,在切实解决作风不实、不正和行为不廉上取得实效,真正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科学思维方法和工作方法,转化为切合活动实际的工作思路,切实做到学有所获。
(三)深化内容。以学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所选学习资料为重点,深入系统地学习习近平的系列讲话,并与学习中央和市委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机关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意见和院领导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实际结合起来,拓宽理论视野,增强创新指挥能力。通过全面、深入的理论学习,切实提高理论思维水平,真正把学习科学理论的成果转化为促进活动开展的科学思路,转化为具体举措,转化全院干警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自觉行动。
(四)创新形式。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解决学风不够浓厚、理论不够扎实、联系实际不够紧密等突出问题。强化学习理念,改进学习方法,突出抓好理论学习创新这条主线,要突出抓好党组中心组学习、党组专题学习、机关党支部集中学习。要坚持集体学和个人学相结合,结合具体工作学,带着问题学,边学习边反思,重点领会理论精髓,掌握内在规律,避免学习教育“空对空”,通过不定期地开展学习交流,开阔视野、启迪思维、提升认知;在学习方式上,着重采取集体学习与专题理论研讨会、专题理论辅导、个人专题发言的形式,通过召开中心组学习会、支部专题学习会、开展专家理论宣讲辅导、编辑专辑学习资料、组织集中培训、开辟网上专栏等形式,通过多媒体等载体,鲜活、快捷、方便的优势,开展形象化学习,拓宽交流渠道,提升学习效果。
(五)完善制度。在集中学习中,根据新的情况,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努力把成功的做法、把好的经验转化为长效机制。学习中要坚持 “四有”的工作要求,端正学风,建全制度,抓好学习。四有:学习有制度、有安排、有记录和考勤、有汇报。四保证:保证统一规定的学习资料、保证集中学习的时间、保证统一要求的学习内容、保证购置集中学习资料的经费。党组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完成至少1篇学习论文和1篇学习心得体会;其余干部职工心得体会不得少于2篇。提倡干警在工作之余潜下心来,多读一点书,多吸收一些新知识。要进一步健全调查研究制度,把理论学习与活动开展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着眼于对现实的理性思考,确保理论学习落到实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