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隆德县人民法院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庭、室、科、局、队,(沙塘人民法庭):
现将《隆德县人民法院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领会,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中共隆德县人民法院党组
2014年2月19日
隆德县人民法院
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隆德县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隆党发【2014】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增强开展主题活动的自觉性,在先期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基础上,按照县委安排部署,院党组决定,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为确保我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以领导班子和中层领导干部为重点,切实加强全体党员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强化司法为民宗旨。深入贯彻《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宁高法群组发【2013】1号)和《隆德县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隆党发【2014】4号)文件精神确定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进一步转变干警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弘扬人民司法的优良传统,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建设富裕秀美文明和谐新隆德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整个教育实践活动,要把“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贯穿始终,把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四风”贯穿始终,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贯穿始终。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廉洁司法教育”活动,加强干警宗旨意识、工作作风、廉政意识、政治理论、职业道德、群众观念、纪律意识等教育;要不断完善和规范各项管理制度,积极开展司法救助、法律“七进”、“三同六送六帮”等主题实践活动,全面培养干警的公仆意识、担当意识、奉献意识和为民情怀;要积极落实为民、利民、便民的各项措施,通过设立巡回审判点、聘请司法调解联络员、流动法庭、便民服务热线、三级民调网络等措施,进一步转变干警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司法不公、司法不廉、慵懒散奢、效率低下、状态不佳、形象不好等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二、基本原则
充分借鉴运用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和经验,主题不便、镜头不换,发扬认真精神,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坚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讲求实效,更加注重领导带头、层层示范,更加注重聚焦“四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公、司法不廉、效率低下等突出问题,更加注重分类指导,有序推进,更加助长上下协力、衔接带动,更加注重严格要求,真督实岛,确保教育实践活动不虚不空不偏,不走过场。
三、目标要求
我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统领,围绕自治区高院党组确定的“113339”整体工作思路,结合“三同六送六帮”主题活动,以“三抓三促三提”(抓审判促公正提公信,抓管理促规范提效能,抓队伍促转变提素质)为载体,紧扣我院党组确定的“112331”(围绕一个争创:全国文明单位;突出一个主题:规范化建设年;打造两个平台:立案信访窗口服务平台、基层法庭司法服务平台;落实三大任务: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实现“三优”目标:案件质效优良,司法服务优良,工作作风优良;树立一个形象: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司法形象)工作部署,集中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问题。通过开展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等环节的各项活动,使党员、干部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
(一)落实为民务实清廉要求。为民,就是要坚持人民创造历史、人民是真正英雄,坚持以人为本、人民至上,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坚持司法为民和公正司法,着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务实,就是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发扬理论联系实际之风,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发扬密切联系群众之风,在审判执行工作中牢固树立群众观念、群众意识,多从群众的立场考虑问题,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发扬艰苦奋斗之风。清廉,就是要自觉遵守党章,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和审判纪律,主动接受监督,自觉净化朋友圈、社交圈,带头约束自己的行为,增强反腐倡廉和拒腐防变自觉性,严格规范权力行使,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坚决反对一切消极腐败现象,做到干部清正、司法清廉。
(二)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主要是坚决反对形式主义,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端正学风,改进文风会风,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担当、敢于坚持原则,真正把心思用在事业上,把工夫下到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上;坚决反对官僚主义,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接地气、通下情,坚持民主集中制,改进调查研究,虚心向群众学习,真心对群众负责,热心为群众服务,诚心接受群众监督;坚决反对享乐主义,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记“两个务必”,克己奉公,勤政廉政,保持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坚决反对奢靡之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司法不公、司法不廉、状态不佳、形象不好等问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守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思想观念,狠刹挥霍享乐和骄奢淫逸的不良风气,做到艰苦朴素、精打细算,勤俭办事,努力维护司法权威,提升司法公信力。
(三)要牢牢把握以下原则。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加强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道德品行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公仆意识,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坚持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敢于揭短亮丑,崇尚真理、改正缺点、修正错误,真正让党员、干部思想受到教育、作风得到改进、行为更加规范。坚持讲求实效,开门搞活动,请群众参与,让群众评判,受群众监督,努力在解决作风不实、不正和行为不廉上取得实效,在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上取得实效。
三、重点任务
先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主要抓好学习教育、听取意见、认真查摆问题、先期整改落实这四个环节。
(一)学习教育
1、搞好思想动员。要及早谋划、精心筹备,通过召开党组会议、组织中心组集中学习,认真组织学习领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区高院的一系列文件精神,紧密结合实际,召开党员会议,对先期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动员部署。随后对班子成员和中层以上干部及进行民主评议;班子成员要带头谈认识、谈体会,带头转作风、树形象;党支部要紧密结合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实际,通过专题学习、组织生活会、讲党课等形式,深入搞好思想动员,让党员、干部深刻认识教育实践活动是人民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必然要求,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对人民司法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把教育实践活动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彻底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对教育实践活动存在的轻视思想、观望心理、敷衍态度等思想认识问题,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干部贯彻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2、抓好学习教育。要制定学习教育方案,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章和党的十八大报告、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刘云山、赵乐际同志在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和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若干规定以及高级法院七项措施,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报告和《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等重点内容。院党支部要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一次理想信念、党性党纪和道德品行教育。要在加强党员、干部自学的同时,以中层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进行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学习,时间不少于20学时。党组中心组要先学一步、先行一步,领导干部要围绕规定的学习内容至少带头讲一次党课、作一次专题辅导、参加一次交流研讨,努力在创建学习型党组织上带好头、做表率。
要抓住讨论交流这个重点环节,结合深入开展“规范化建设年”主题活动,着力在联系法院实际、解决突出问题方面下工夫,在推动法院审务、政务、队伍管理工作中上台阶。要坚持边学习、边讨论,努力深化学习效果。要组织党员、干部围绕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围绕如何落实为民务实清廉要求、如何实践党的群众路线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等,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讨论座谈和研讨交流。
(二)听取意见
1.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要制定征求意见表,采取实地走访、召开各种形式座谈会、问卷调查、个别谈话、设立意见箱等方式,广泛征求广大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并进行认真梳理。结合“三同六送六帮”和“干部下基层”活动,领导班子成员要下基层、解民意,一般干警均要深入包扶农户家中,虚心听取基层和群众的意见建议,认真查找和解决问题,撰写内容详实、措施具体、针对性强的调研报告。要边调研边整改,着力解决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具备条件的要立即整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要积极创造条件,待条件成熟时立即整改。
2.开展“五个一”活动。要在教育实践活动中举办一次党的理论大讲堂活动,强素质提能力;推进一次大联络活动,访民意惠民生;开展一次大问政活动,建真言献良策;掀起一次大宣传活动,树形象立公信;组织一次大评比活动,提质效促公正。
(三)查摆问题
1.开展谈心活动。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与班子成员逐一谈心,班子成员之间、党员之间要互相谈心,相互提醒。要重点围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突出问题开展谈心谈话,采取集体恳谈、调研座谈等多种形式,真诚沟通交流、相互帮助改进。谈心谈话要不拘形式、真诚务实,要敞开心扉、坦诚相见,开展深刻的自我批评、进行诚恳的相互批评。
2.认真对照检查。班子成员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围绕为民务实清廉要求,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互相帮等方式,认真查摆作风方面的问题,进行党性分析和自我剖析,撰写对照检查材料。群众提,就是要围绕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互相帮,就是各部门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要相互提意见。自己找,就是要对照党章,对照廉政准则,对照改进作风要求,查找宗旨意识、工作作风、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差距;对照为民务实清廉要求,对照党的纪律,查找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端正行为,维护良好形象方面存在的问题;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若干规定》,查找在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方面的不足和差距。
3.撰写对照材料。对照检查材料一般应包括四个部分,即个人作风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分析、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等。对照检查材料要紧扣主题,开门见山,突出重点,既要联系工作实际,又要触及思想灵魂,正视矛盾和问题,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要认真思考、正面回应干部群众所提意见,提出实实在在、明确具体、便于实施的整改措施。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时,要把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讲清楚,把存在问题的主客观原因特别是主观方面的原因讲清楚,把落实为民务实清廉要求的思路和措施讲清楚,避免写成工作报告。
(四)整改落实
1.要制定整改方案。要找准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做到“四明确一承诺”,即要明确整改的重点和内容,明确整改的目标和时限,明确整改的措施和办法,明确整改的责任主体,并作出整改承诺。要抓住重点问题,制定整改任务书和时间表,并进行公示。整改方案和结果,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布,让群众知道改什么、怎么改、改得怎么样,使整个活动始终处于群众监督之下。
2.要强化正风肃纪。紧扣为民务实清廉要求,结合 “深化管理年”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在反对形式主义方面加大力度,对各类会议、文件、简报、评比表彰和达标活动进行认真清理,根据工作需要精简合并,坚决取消一切没有实质内容、没有实际作用的会议、活动和文件。在反对官僚主义方面,对机关干部的勤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坚决整治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低下问题,专项治理法院干警中存在的消极应付、效率低下、慵懒涣散、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以的问题。在反对享乐主义方面,对领导干部落实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规定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在反对奢靡之风方面,坚决制止铺张浪费行为,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严禁借开会、调研、培训等名义变相旅游。同时,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严格教育管理干部;对存在一般性作风问题的干部,立足于教育提高,促其改进;对群众意见大、不能认真查摆问题、没有明显改进的干部,要进行组织调整。要确保通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转变干警工作作风,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纪律意识,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克服非法干预,做到公正高效地审理执行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3.要提高群众工作能力。注重深入基层,摸清情况、摸清底数,克服走马观花、蜻蜓点水的工作方式,提高调查研究、掌握实情能力;注重倾听民意、集中民智,克服情况不明、个人独断,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能力;注重直面困难,克服避重就轻、回避矛盾,提高解决问题、化解矛盾能力;注重顺应群众意愿、回应群众呼声,克服盲目指挥、强迫命令,提高宣传群众、组织群众能力。对那些与群众有感情、为群众办实事、得到群众拥护的干部,要提拔使用,树立正确用人导向。
4.要加强制度建设。对已有制度进行梳理,经实践检进行总结,抓好落实;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要抓紧修订完善。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视制度的问题。注重总结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和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制度,完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办理机制;建立健全体现群众意愿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健全干部作风状况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制止浪费制度;修订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完善公务用车配备使用和警车使用管理办法,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公车私用、警车使用不规范的问题,推动建立健全法院干警改进工作作风、坚持为民务实清廉的长效机制。
三、加强领导
(一)落实领导责任。院党组作为教育实践活动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对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同时,成立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用好的作风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注重发挥典型的示范和警示作用,力戒形式主义,不要走过场,做到“不虚”,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做到“不空”,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做到“不偏”,确保教育实践活动沿着正确轨道健康深入推进。
(二)加强宣传引导。要高度重视教育实践活动的宣传引导工作,政工科、办公室要精心谋划,作出安排,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作用,通过新闻报道、言论评论、工作综述、专题专访等形式,大力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宣传中央精神、自治区和高院的部署要求和我院的经验做法、活动成效;要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发现、挖掘和宣传一批叫得响、立得住、群众公认的为民务实清廉的先进典型,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为教育实践活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强化督促检查。要加强对各庭室、各功能性党小组先期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督促检查,通过以案说法、典型曝光、事件评述等方式,发挥监督警示作用,促进先期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