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德县法院积极探索党务公开机制,扩大党内党外民主,激发党员活力,抓点带面,力促“阳光法院”建设再上新台阶。
该院成立了由党支部书记任组长的党务公开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深化和规范党务公开工作的措施和办法,加强组织领导。修订完善党务公开目录,规范党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载体、时限和程序,确保党务公开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在公开范围上力求最大化,凡属法律法规要求公开的、能够公开的,均如实全面公开。在公开内容上,将干部选拔任用情况、党员干部评先选优奖惩情况、发展党员情况、党员干部违纪处理情况等作为党务公开的重点,切实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发挥党员民主权利。创新公开形式和载体,对宜向社会各界公开的,以电子显示屏、公示栏、法院网站为载体进行公开;对宜向党内公开的,采取党内会议、下发文件、党务公开栏等形式进行公开。尤其是定期编发的党务通报与审管通报、纪检通报和考勤通报四大通报在党员干部中反响强烈。在公开时限上,实行定期与不定期、逐步与随时公开相结合,充分体现公开的经常性、动态性、及时性。在公开程序上,力求规范、有序、到位。
该院把党务公开工作与深入开展“学党章、守纪律”集中教育活动和“下基层、送政策、促发展”活动相结合,深化管理,以党务公开推动审务公开和政务公开,在解决问题中不断推进“阳光法院”建设各项工作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