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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法官变身为“会计” 当庭算账解纠纷

   “杨法官,真的非常感谢你,你对我的案子非常操心,感谢你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耐心细致的帮我算清了账款!”
 近日,隆德法院沙塘人民法庭调解处理了一起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工作方式受到双方当事人的肯定和赞扬。
 2018年3月至2019年3月,被告李某雇佣原告黄某运输石粉和炉渣,约定按照运输的数量计算运费。原告黄某按约定运送货物后,由被告李某在原告黄某出具的出库单上签字确认。后被告只支付了部分费用,下欠运费经原告多次催要未付,原告迫于无奈便起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在接收到案件后,第一时间梳理案情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但李某对部分材料的运费单价有异议,双方争议较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在这种情况下,只有算清账目,才能查清案件事实,作出公正判决。随后,承办法官通知双方当事人收集并固定证据,另行排期开庭。在庭审过程中,由于原告提供的出库单和入库单记录不规范,承办法官于是变身“会计”,组织双方对原告黄某提供的出库票据进行核算。经过一上午的努力,经双方当事人核实,确定被告李某欠原告黄某运费及材料款共计2480元,但部分费用因原告没有证据而无法核实。最后黄某表示,由于案涉劳务完成时间跨度较长,双方也没有进行过结算,部分转账自己现在也不记得了,愿意放弃对剩余运输费和材料费的主张并撤回起诉。
“案结”不是终点,“事了”才是追求。有时候当事人需要的可能不仅仅是一份法律文书,他们更需要的是一个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帮助他们化解纠纷、走出困境。沙塘人民法庭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的办案理念,注重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努力实现“一揽子”解决问题,真正实现案结事了,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暖。
来源: 责任编辑:张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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