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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为促案款到位 隆德法院执行法官变身“蜂蜜推销员”

为促案款到位 隆德法院执行法官变身“蜂蜜推销员”

    隆德法院执行局群里的消息一条接着一条,大家正在群里热火朝天的买蜂蜜,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

    宁夏某农机公司与付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隆德县人民法院沙塘法庭诉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由付某某支付宁夏某农机公司农机款5800元。付某某在履行期限内支付了1200元后再未履行,宁夏某农机公司向隆德县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办案法官经多次网上查询,发现付某某银行账户内仅有900余元且长期没有变动。在调查过程中,办案法官了解到付某某之前因做生意失败欠了几十万债务,近两年靠养蜂、销售蜂蜜维持生计。但由于其养蜂位置偏僻,导致蜂蜜销路不畅,销售蜂蜜所得仅能维持基本生活,根本无法支付案款。 

    眼看着执行工作陷入僵局,办案法官考虑到该案标的不大,且正值中秋佳节来临之际,可以让执行干警自愿购买付某某的蜂蜜。于是便有了执行局群里热火朝天卖蜂蜜的一幕。办案法官在群里号召干警们买蜂蜜,一斤,两斤,三斤……瞬间就卖出了几十斤。在执行干警的助力,付某某的蜂蜜销售了,案款也履行了,案件也执结完毕了。 

    “感谢法官帮我卖蜂蜜,解了我的燃眉之急,执行款缴上了,结案了,我的心也踏实了”。付某某感动的说。

    执行法官变身蜂蜜销售员,即帮助被执行人履行了义务,也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以来,隆德法院执行干警因案施策、积极探索,屡出“奇招”,勇破“难题”,取得良好的执行效果。接下来,隆德法院执行干警将继续本着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的方式,不断拓展执行思路,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灵活运用各类执行措施,努力提高执行质效,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执行效果大提升”专项执行行动走深走实,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获得感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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