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与人民调解员联手快速化解矛盾——
隆德法院沙塘法庭巡回审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
近日,隆德法院沙塘法庭在神林乡双村村委会巡回审判点审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时,邀请当地人民调解员参与,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当庭促成案件调解,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古人云:百善孝为先。孝敬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父母更是每个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现象的不断加剧,因老人赡养问题引发的家庭及社会矛盾日益严峻。考虑到农村老人赡养问题和子女不尽赡养义务的现象较为突出,加之原告年事已高、行动不便,而被告又不愿意对簿公堂,沙塘法庭决定延伸审判职能,到当地村委会现场开庭、多元化解纠纷。
原告杨某育有一子三女,三个女儿均远嫁新疆,不能很好地尽到赡养义务,原告和儿子共同生活期间,因家庭琐事经常发生矛盾,在乡政府、村委会、派出所多次调解未果之下,原告将四个子女诉至法院,要求子女履行赡养义务。
家事虽小,但事关当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耐心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快速找准案件的症结所在,通过向双方当事人释法理、讲情理,结合孝敬老人这一传统美德,并借助当地人民调解组织的力量,积极做好双方当事人的说服教育工作,使当事人当庭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
近年来,隆德法院积极探索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和家事审判新模式、新方法。一方面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的前沿阵地作用,依托人民调解组织快速化解基层矛盾,有力维护了当地社会的和谐稳定;另一方面延伸审判职能,将巡回审理与脱贫攻坚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发挥巡回审判的辐射效应,及时将大量纠纷化解在基层,为辖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