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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攻坚】隆德县法院“飓风行动”频传捷报

隆德县法院“飓风行动”频传捷报

    隆德县法院自“飓风行动”活动开展以来,明确台账,压实责任,按照上级法院决战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部署,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羞上 “黑名单”“老赖”主动来履行

    近日,被执行人赵某一大早就来到隆德县人民法院请求履行义务。原本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为什么主动找上门?原来,赵某的儿女们在前一天该院向社会微信平台推送的“黑名单”中看到其父“榜上有名”。 

    第二天一大早就有了开头的一幕。2016年,被执行人赵某雇佣申请人张某为其承揽的货车装卸货物,张某从半挂车上摔下来受伤。经隆德县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由被执行人赵某分期给付申请人张某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共计4.5万元。但调解后,赵某未自觉履行义务,张某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阶段后,由于赵某拒不履行义务,又查询不到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遂将赵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并向微信平台进行推送。赵某得知自己在“黑名单”上时,顿时慌了,觉得被亲戚朋友看见也很丢面子,便主动来到该院履行法律义务。 

车辆查封无法过户 失踪“老赖”自动履行

    “温法官,我把钱交了,麻烦你今天就把我的车解除查封吧,我不能过户。”5月2日上午,“失踪”多时的贾某来到隆德县法院主动履行义务,让苦寻其多时的法官颇感意外。 

    2014年3月张某以挖机周转缺少资金为由向某银行借款4万元,双方签订借款合同,并由贾某为这笔借款提供担保,借款到期后,张某未按期还款,后申请人诉至隆德县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还款协议,但张某仍没有按期还款。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穷尽各种手段,无奈张某无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但网络查询反馈贾某有一辆车,执行法官及时对车辆进行查封,由于查找不到车辆的下落,无法处置,该案一度陷入僵局,直到贾某因车辆无法过户,来法院自动履行。 

    在对被执行人贾某进行批评教育后,执行法官及时为其涉案车辆办理了解除查封手续。 

“老赖”被拘留 家人忙还款

    “法官,我们把钱都拿来了,你把我儿子放出来吧!我回家一定好好教育他。他再不敢欠人钱不还了。”5月8日下午刚上班,被执行人杨某的家人焦急的站在执行大厅门口,等着交钱。 

    2016年4月,被执行人杨某因开设装修公司缺少资金为由向申请人冯某借款1.95万元,约定于2017年7月钱还款并约定利息。被执行人杨某并未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还款,后申请人冯某诉至隆德县法院,经审理后法院判决由被执行人杨某支付申请人本金及利息共计2.45万元。该案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多方查找杨某名下的财产、存款等,还动员申请人协助查找被执行人杨某的下落,当天刚上班,冯某就打来电话,称其发现杨某在家,执行法官立刻申请院里派警并依法作出拘留杨某的决定。拘留杨某后,其家人积极筹款履行,至此该案件顺利执结。 

    在“飓风行动”中,隆德县法院已发布失信被执行人自然人78人次,法人10个,向社会微信平台推送第一批“老赖”40人,限制高消费81人,作出拘留决定5人,拘留2人,3人在拘留过程中迫于压力自动履行,结案15件,实际到位标的137万余元。该院不断强化各种执行手段,加大对“老赖”执行力度,不断压缩“老赖”们的生存空间,让他们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涉民生、涉特殊主体类案件的执行力度,使用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积极向公安移送拒执罪,在我县形成打击规避执行的高压态势,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该院执行局局长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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