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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高院网】脱贫路上看司法“担当”

  脱贫路上看司法“担当”

  (本网讯)日前,隆德法院荣获全县“驻村帮扶先进工作队”荣誉称号。沉甸甸的荣誉既是隆德县委、县政府对该院脱贫路上司法为民“担当”的肯定,更是鞭策和希望。盘点该院扶贫之路,看到的是“法律八进”示范点创建深入村组社区的生动实践,是法院干警寒暑无阻开展普法宣传、法律咨询、巡回审判的执着坚定。小康路上隆德法院把庄严的法庭延伸到老百姓的房前屋后,以润物无声的法治情怀奏响了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的奋进曲,为推动社会治理体系规范化建设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法律扶贫进万家

  扶贫先扶智,只有让司法服务的“专车”开进村头巷尾,开上脱贫攻坚一线,才有利于法院及时调处农村各类矛盾纠纷,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知法、守法、用法意识,有效推进社会治理创新,保障脱贫攻坚工作有序开展。基于这一初衷,隆德县法院通过“快解答”+“真便民”法律扶贫模式,与贫困户面对面沟通,了解他们需要什么,知道他们想要什么,“对症下药”推动“法治扶贫”精准落地。

  “快解答”就是发挥扶贫一线司法服务优势,选派资深法官常驻扶贫村,担任第一书记和扶贫工作队员,配合村级组织开展扶贫攻坚工作。村民们不出村不进城,就可以跟第一书记和扶贫队员咨询法律问题。“我这个事情能不能去法院起诉?”“立案时身份证要复印几份?”“这个诉状要几份?”等简单的程序性问题都能够得到快速有效解答。同时,干警在平时的入户帮扶工作中,还可以对相关案件进行“轻诊断”“速调解”。干警们“多操一份心”,就能让贫困户“少跑冤枉路”,为贫困户减少麻烦,打破了困难群体与城镇居民在享受司法服务上的不平衡,让困难群体能够并且愿意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

  “有这样专业的调解、普法能手常驻村里,既可服务扶贫工作,又能化解村里的纠纷,达到扶贫扶智相结合的目的”。姚套村党支部书记冯芳忠如是说。

  “我们结合自治区、市、县选派标准要求,对拟选派的1名第一书记、1名驻村工作队员以及31名帮扶干警的资格条件、能力素质严格把关、层层审核,做到了优中选优,为脱贫攻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隆德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君礼介绍到。自开展帮扶工作以来,该院帮扶干警、驻村工作队员以及第一书记在帮扶过程中倡导“诚、孝、俭、勤、和”的新民风建设,聚焦赡养老人、抚养小孩、家庭矛盾、婚姻纠纷等矛盾纠纷,通过诉前调解方式化解矛盾纠纷30多起,提供法律服务200多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00余份,得到了帮扶对象以及乡村两级干部的点赞。

  “真便民”就是在立案阶段从深度和广度上多层次拓展涉贫案件诉讼服务模式,积极适用“绿色通道”以及“减免缓诉讼费”等方式,真正做到方便贫困当事人参与诉讼,使贫困群众的司法诉求在第一时间得到回应和办理,确保涉贫案件快立、快审、快执。 2018年以来,该院共计减、免诉讼费2.3万元,确保困难群体平等享受司法资源。

  司法救助送温暖

  “这笔救助款来得真及时,太感谢你们了。”隆德县姚套村贫困户田某和李某夫妇二人接过7万多元的救助款,对法官连声感谢道。

  2015年2月,田某和李某夫妻二人被柳某打成重伤,住院25天,花去医疗费3万余元。由于柳某及其妻均患有精神分裂症,抚养三个子女,他们名下又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该案陷入了“执行不能”的僵局。为缓解田某和李某后续治疗所面临的困境,隆德法院扶贫干警多次到其家中进行释法解惑,并积极开展司法救助申请。最终田某、李某通过“绿色通道”拿到了7万余元的司法救助款,解了燃眉之急。

  近年来,该院不断转变司法救助理念,从依申请救助向依职权救助转变,从“坐等送案”向“上门问案”转变,主动关怀,“应救尽救”。2018年以来,对符合救助条件的74名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款59.2万元,体现了司法人文关怀,让困难群众诉讼权利得以实现,真切地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情。

  “司法救助只是针对部分涉民生案件当事人,为扩大帮扶效果,我们在行政运行经费相对紧张的情况下每年都会拿出部分资金投入帮扶村”。该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君礼介绍到。2018年该院先后筹资3万余元,支持帮扶村发展村集体经济,投入2万余元奖励脱贫攻坚光荣示范户。筹集1万余元的各类慰问物资,开展“迎新春送春联”、环境卫生整治等活动,助力脱贫攻坚战略实施。

  志愿服务显担当

  “法院的年轻人经常来家里关心我的生活,帮我打扫卫生、理发、量血压、讲政策,就跟自己家的娃娃一样亲!”姚套村贫困户李某一边讲述,一边也参与到大扫除活动中。

  六盘山法官自愿服务队经过不断实践,已成为活跃在六盘山下法治传播、环境卫生整治的爱心使者,经常在节假日深入帮扶村开展卫生大扫除、义诊、法治宣传等志愿服务活动,倡导移风易俗树新风,宣讲党的脱贫富民政策。

  志愿者积极参与每次志愿助脱贫活动,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穿梭忙碌的身影成了姚套村一道道亮丽的风景线。在劳动之余,志愿者发挥专业强项,结合相邻关系、审判实务中遇到的典型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群众讲述法治故事,还为群众发放宣传彩页,倡树移风易俗,现场为群众答疑解惑,耐心为群众讲解法律知识。自2018年以来,该院共计开展扶贫志愿服务活动7次,为孤寡老人、残疾人、特困户等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利剑高悬拍“苍蝇”

  “被告人马某甲、马某乙、苏某某、张某某犯贪污罪,根据四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分别判处被告人苏某某、马某乙、马某甲一年至两年不等刑罚,并各处罚金十万元,对被告人张某某免于刑事处罚……”2018年3月30日,隆德县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了一起涉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的犯罪案件。

  四被告人在担任某村委会干部期间,身为法律规定的从事公务的人员,在协助人民政府实施退耕还林和农资直补等支农、惠农政策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先后共同商议,采取多报、虚报退耕还林面积和耕地面积等手段,套取退耕还林补助款及农资补贴款、良种补贴款。最终,四被告皆落法网,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宣判当天,该法院联合县纪委邀请全县各村两委班子负责人、各乡镇纪委书记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200余人参加旁听。宣判后,以法庭为课堂,就村干部职务犯罪的类型、成因、预防措施等方面以案说法,对旁听人员进行了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与此同时,该院还通过庭审直播网,全程直播宣判过程,让庭审成为一场法治公开课。

  “近年来,隆德法院重拳出击,依法打击在退耕还林还草、危房改造、粮食直补、救济款物发放实施过程中巧立名目、侵占、套取、挪用、贪污各类项目资金等滋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并有针对性的邀请相关人员旁听庭审和宣判,开展以案说法进行法治宣传和警示教育,有力震慑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营造了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隆德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君礼介绍到。

  执行保障解民忧

  “坚决不能让涉民生案件的当事人因执行不到位返贫!”隆德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君礼的话掷地有声。

  为精准破解涉民生案件执行难题,该院成立涉民生案件涉贫案件执行小组,采取假日、凌晨、夜间等错时执行行动,集中攻克了大批涉民生案件。据统计,涉民生案件专项活动开展以来,该院共司法拘留被执行人达48人次,占全年司法拘留总人数的77%,工作力度之大有目共睹。此举即最大限度保障贫困群众不因合法权益被侵害而影响生产生活或致贫返贫。

  “法律的利剑就应该为老百姓脱贫致富奔小康的路上披荆斩棘!”该院副院长杨水鱼介绍,自“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打响以来,该院执结涉民生案件261件,为农民工兑付劳动报酬204.75万元,执行赡养费、抚养费188.26万元,搭建起了法院与人民群众的司法连心桥,让“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法治精神在脱贫攻坚战中得到了有力彰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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