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德法院被授予第一届“全国法院审判管理优秀业务单位”称号
(本报讯) 2018年第一届“全国法院审判管理优秀业务单位”评选活动获奖名单揭晓,隆德县人民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审判管理优秀业务单位”称号。
此次“全国法院审判管理优秀业务成果评选活动”是司法体制改革背景下,最高人民法院旨在加强审判管理,全面落实司法责任,推动审判质效提升而采取的重要活动。隆德县人民法院作为西部山区基层小法院,在此次全国范围内的评选活动中折桂实属不易。今年9月,全国法院审判管理优秀业务成果评选小组在调研隆德法院工作时评价:隆德法院将传统文化与法律文化相结合,主动更新审判管理理念,全面加强审判管理和改革力度,将现代司法理念渗透和落实到审判管理全过程,审判管理工作精准扎实、成效突出,具有鲜明的地方性特征。
隆德县地处六盘山西麓贫困地区,群山环绕的地理环境、稀少的人口和以农业为主的经济形态形成了隆德审慎、务实、淳朴的民风,老百姓“和”为贵的思想根深叶茂,为审判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良好的人文环境。近年来,隆德县法院在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的基础上,因地制宜、精准施策、科学管理,以建立科学化、现代化、信息化的审判管理机制为目标,形成了以“慎”“实”“和”“智”为核心、符合隆德法院审判工作实际、具有地方性鲜明特色的新型审判监督管理体系,促进了审判质效不断提升。
特色一:“慎”字为先,未雨绸缪,强化均衡度管理
以审慎态度直面结案“前松后紧”问题,着力在结案均衡度管理上下功夫,通过试行电子送达、制定结案规划、加强审限管理、实行动态监管等方法,防止出现“速成产品”,提高案件质效。截至目前,隆德县法院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保持在100%。
特色二:“实”字为本,严格把关,强化质量管理
以务实作风对待每一起案件,以实干精神做好案件质量管理,通过落实办案责任、发挥头雁效应、强化案件评查等方法,确保案件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截至目前,隆德县法院服判息诉率为92.12%,连续三年实现案件零信访。
特色三:“和”字为贵,注重实效,强化日常监管
将“和”文化寓于审判管理工作,将“和”的价值追求体现在审判管理的制度和方法上,通过加强巡回审判、注重案件调解、规范诉讼引导等方法,让审判管理更好的服务群众。近三年来,隆德县法院的民事案件调撤率在70%以上,群众满意度居全区法院前列。
特色四:“智”字为重,对照短板,加强信息化建设
针对贫困地区信息化建设基础差、水平低、应用率不高这一短板,隆德县法院积极向经济发达地区法院取经,向上级法院学习,加大资金投入,完善软硬件,引进信息技术人才,通过全面实现网上办案、全面实行网络公开、提升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及深度应用水平等方法,实现了由“传统管理”向“智慧服务”转型,将过去的工作短板打造成了隆德县法院审判管理工作的一大亮点。
隆德法院将再接再厉,继续坚持把审判管理作为提高办案质量、效率、效果的抓手和引擎,不断完善以质效管理为核心,以流程监控为手段,以信息化建设为依托,以绩效考评为导向的审判管理体系,进一步提升审判管理新境界,以质效提升促司法公正、赢司法公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