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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德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马正川等7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隆德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马正川等7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通过诱人利息吸收民间存款,再以高额利率放贷,再通过暴力手段讨债……以马正川为首的犯罪集团,为达到目的、获取利益,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成为扰乱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一颗“毒瘤”。
    12月12日至13日,马正川、董江波、马正山、马强、马富军、马振宏、李建花7人涉嫌非法拘禁罪及马正川、董江波2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在隆德法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该案是继隆德县法院审结全区首例涉恶案件后审理的第二起涉恶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9月,被告人马正川注册成立了固原金贺祥投资有限公司,表面是投资公司,实际却以该公司为“外壳”,在未经国家有关部门依法批准的情况下,以1%至1.5%不等的高额利息为诱饵,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通过口口相传的方式,以投资借款的名义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再以月息2%至3%对外进行高利放贷,赚取差额利息。自2015后,被告人马正川纠集被告人董江波、马正山、马强、马富军、马振宏、李建花,以投资公司为依托,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并以高息向他人放贷,多次采用非法拘禁、殴打等违法手段催收债务,逐渐形成以被告人马正川为首要分子,被告人董江波、马正山、马强、马富军、马振宏、李建花为重要成员的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多次实施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重扰乱了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构成恶势力犯罪集团。
    庭审当天,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马占明、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君礼、县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张贤儒、媒体记者及被告人亲属等旁听庭审。庭审过程中,合议庭在全面听取公诉人和被告人、辩护人主张的基础上,组织双方进行充分的举证、质证。根据法庭调查阶段审查的事实,引导控辩双方围绕本案焦点进行陈述和辩论,依法充分保障诉讼参与人的各项权利。整个庭审程序规范、流畅、秩序井然。案件审理实况通过中国庭审直播网全程直播。法庭宣布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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