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案件当事人的一封信
党中央、国务院决定自2018年1月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具有重大政治意义、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对此,隆德县人民法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倡议,案件当事人要积极参与,主动检举揭发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仗、整体仗,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扫黑除恶重点打击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一)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二)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三)利用家族、宗教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恶势力;
(五)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六)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点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七)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八)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九)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十)团伙成员分工明确,涉及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的传销组织;
(十一)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十二)黑恶势力“保护伞”。
奖励办法:
对于举报到我院的涉黑涉恶及“保护伞”线索,经核查属实,除按照《隆德县举报涉黑涉恶线索奖励办法》奖励外,我院按照下列情形予以奖励:
一、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10000元;
二、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恶势力犯罪集团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5000元;
三、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恶势力犯罪团伙具体罪名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3000元;
四、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涉恶常见各类罪名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1000元;
五、公安机关根据线索抓获黑社会组织、犯罪集团头目或主犯的,奖励人民币1000-2000元;抓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集团骨干成员的,奖励民币800-1500元;抓获其他一般成员的奖励人民币500-1000元;
我们郑重倡议:案件当事人要敢于亮剑,勇于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积极向有关部门检举揭发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
我县举报方式
县扫黑办
举报电话:0954-6017698
举报邮箱:ldxzfw2018@163.com
县公安局
举报电话:0954-6510840
举报邮箱:nxldgaj@163.com
县 纪 委
举报电话:0954-601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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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 法 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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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德县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2019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