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德县人民法院
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诉讼服务 司法公开 法院文化
今天是: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隆德县人民法院->新闻中心->法院资讯
【扫黑除恶】致全县广大干部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一封信

致全县广大群众关于开展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的一封信 

全县广大群众: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为进一步深化平安隆德建设,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障国家长治久安、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按照中央和区市县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统一部署,自2018年开始,全县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欢迎全县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检举揭发以下12种黑恶势力犯罪行为: 

一、黑恶势力犯罪行为: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11.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2.坚决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二、奖励办法: 

1.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20000元; 

2.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犯罪集团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10000元; 

3.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涉恶类犯罪团伙具体罪名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5000元; 

4.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涉恶常见各类罪名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2000元。 

5.公安机关根据线索抓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集团头目或主犯的,奖励人民币2000—5000元;抓获黑社会性质、犯罪集团骨干成员的,奖励人民币1000—2000元;抓获其他一般成员的,奖励人民币500—1000元。 

三、其他事项: 

1.严禁借举报之名诬告陷害他人或虚报冒领奖金,违者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公安机关对举报材料严格保密,保障举报人安全。对违反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其相关责任。 

3.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公安机关将及时查处,并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举报电话:县扫黑办  0954—6017698 

        县公安局  0954—6510840 

        县纪委监委  0954—6011756 

        县法院    0954—6013259

举报邮箱:ldxzfw2018@163.com 

        ldxfyshb@126.com

来源: 责任编辑:
☆ 隆德县人民法院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隆德县人民法院网”的作品,版权均属于隆德县人民法院网,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隆德县人民法院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隆德县人民法院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需要同隆德县人民法院网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