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德法院再次荣获集体二等功
近日,隆德法院再次被自治区高院荣记集体二等功,这是该院收获的又一大殊荣。
隆德县是彪炳史册的革命老区和红色圣地,在这片红色的热土上,隆德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大力弘扬“不到长城非好汉”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全面提升党建工作,努力锻造过硬法院队伍,大力加强审判执行工作,主动服务社会经济保障发展大局,全力攻坚“基本解决执行难”,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力助推脱贫攻坚,创建文明单位,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工作成绩卓著。2018年度先后收获“第一届全国法院审判管理优秀业务单位”、“全区政法绩效考核以奖代补资金预算一等奖”、“全区法院先进集体”、“全区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先进集体”、全市法院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先进集体”等20项集体荣誉,有近20名干警受到区市县级表彰奖励,继续保持建院以来 “零违纪”成效。
2018年该院共审执结各类案件2195件,结案率95.31%,服判息诉率达到96%以上,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保持在100%,涉诉信访案件化解率达到100%,成功审理全区首例涉恶案件,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4.59%,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合格率100%,执行信访案件办结率100%,案件执结率91.25%,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效显著,审判执行工作总体呈现出良好的态势。
“建设美丽新宁夏 共圆伟大中国梦”,在新的征程上,隆德法院将继续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振奋精神、再接再厉、砥砺前行,圆满完成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任务,努力谱写司法为民新的篇章,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为实现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