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德县人民法院简介
隆德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49年8月,现有8个内设部门和1个派出法庭。核定中央政法专项编制57人,地方事业编制3人。实有中央政法专项编制54人,其中男性36人、女性18人,中共党员34名(占比62.96%),少数民族干警8人。员额法官20人(核定21人),法官助理17人(核定19人)、司法警察7人(核定7人),综合管理类10人(核定10人);实有事业编制2人;聘用制书记员16人(核定21人),其中党员2人;辅警8人;其他聘用人员12人,其中党员1人,共计92人。领导班子情况:现有党组成员7人,平均年龄46岁,中层领导干部9名,平均年龄38.5岁。隆德县法院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优秀法院”“第一届全国法院审判管理优秀业务单位”“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法院党建创新优秀案例”等国家级集体荣誉7项,“全区法院先进集体”“全区法院扫黑除恶先进集体”“全区民族团结示范单位”等区级集体荣誉40余项,连续4届被评为“区级文明单位”,连续6年被评为“全市法院效能目标考核先进集体”,3次荣记集体二等功,同时也涌现出了全国“人民法院政治工作先进个人”、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全区政法系统“百名先进典型”等先进模范。
沙塘人民法庭是隆德县人民法院派出唯一的基层法庭,成立于2008年4月,承担着沙塘镇、联财镇、神林乡、凤岭乡、张程乡5个乡(镇)38个行政村5.06万常住人口的民商事案件审判和矛盾纠纷化解等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现有干警8名,其中员额法官2名,法官助理1名,聘用制书记员2名,辅警2名,厨师1名。先后被授予“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全区“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优秀人民法庭”“塞上枫桥人民法庭”“全市法院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